客服咨询 电话咨询
扫码关注
回到顶部

社会保障部薪水局有关生产自救职工工龄计算问题的复函[无效]

2022-04-11 17:13

安徽劳动部门:  六月二日劳配字第217号来文函复。对所提出问题,经与相关部门科学研究后,回应如下所示:  由劳动局机构开展生产自救的失业工人,在生产自救单位转化或合拼到地区国有企业之后依然再次工作中的,她们在生产自救企业持续工作中的時间,可以测算为连续工龄。

免责声明:

        本网站内容部分来自互联网自动抓取。相关文本内容仅代表本文作者或发布人自身观点,不代表本站观点或立场。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进行删除处理。

联系邮箱:zhouyameng@vispractice.com

优化薪资结构,降低企业成本
相关文章
相关标签
热门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