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总工会复有关伪军医的工龄计算问题
2022-04-08 16:42
辽宁市总工会日常生活部: 辽会生活字223号函函复。有关以往解释伪军医的工龄计算问题,自社会保障部、中华全国总工会以(64)中劳薪字第39号和(64)还通字第8号“有关出任反革命职位之前的运行时间能否测算为工作年限的问题的通告”传出后,即作了更改。即:在敌伪部队医院门诊中出任尉官以上的医务人员,也应视作军人,从业该职位期内和之前工作中期内,均不计算工龄。出任敌伪尉官下列的医务人员,从业该职位过程中不计算工龄,从业该职位之前工作中期内,可以测算为一般工作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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