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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下属公司工作年限30年以上离休华侨

2022-04-08 16:42

省下属公司工作年限30年以上离休华侨日常生活补助审批 项目规划:省下属公司工作年限30年以上离休华侨日常生活补助审批义务部室:社会养老保险处联系方式:87057816申请办理目标:省下属公司工作年限25年、30年以上离休华侨设置根据:省人事厅、省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省侨办《关于归侨职工退休后待遇问题的通知》(浙人薪〔2002〕156号)申请标准:国有制及国有控股公司的华侨员工,男工作中达到30年、女工作中满25年以上申请材料:员工自己档案资料、华侨证实申请办理程序流程:1.企业按照规定申请办理离休华侨日常生活补助,报负责人企业;2.负责人企业携带离休华侨有关有效证件原材料,报省社会保障厅;3.省劳动保障厅核查后,明确提出审批建议,并密送社保机构,纳入社会性派发。收费标准状况:不收费申请办理期限:主管机构(公司)汇报后一周内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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