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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线咨询】员工被定罪以前的工作年限能不能算是退休工龄?

2022-04-07 16:47

问:我是一名化工厂员工,该化工厂归属于集体所有制,我是本厂的固定不动工。1984年,我被判处3年,1987年出狱后又返回原化工厂工作。如今,我还有好多个月就需要离职了。  请问,我1984年之前的工作年限是不是可算退休工龄?  答:工作年限持续测算是与在我国退休工人的工资待遇立即相关的,因为中国全国各地推行的社会养老保险社会统筹時间不一致,因而,在工作年限持续测算上也具有一定的差异。在我国目前的养老保险政策要求,国企、集体所有制、机关事业单位的员工在推行社会养老保险社会统筹以前的工作年限,视同缴费年限,与推行社会养老保险社会统筹以后的缴费年限持续测算,至员工离职时,依据其缴费年限及其社保缴费基数来计算员工的养老保险金。  这类形式是根据在我国原先国企在计划经济体制用人体系下的特有状况而开展的制度管理。员工在完成社会养老保险社会统筹以前的工作年限,虽然沒有交纳养老保险金,但视同缴费年限,那样的制度管理促使视同缴费年限长度与员工的养老保险金是多少立即挂勾。  在员工被判处、辞退、开除的情况下,前后左右工作年限是不是持续测算,原卫生部授予过一些复函,这种复函迄今沒有废除,仍然具备法律认可。依据这种要求,员工被判处、辞退、开除前的工作年限清零,员工下岗再就业的再次计算工龄。  可是,员工被判处、辞退、开除前的工作年限清零,仅指的是完成社会养老保险社会统筹以前的工作年限。还可以解释为,在完成社会养老保险社会统筹以后,员工的工作年限与员工的社保缴费期限可以互相一致,不会有视作缴纳的期限。因而,根据员工交费客观事实的存有,其交费期内的工作年限不致被判处、辞退、开除而清零。此外,若员工被判处后发觉归属于错判,宣判被注销的,或是辞退、开除决策被注销的,前后左右的工作年限持续测算。  因而,你1984年被判处,被定罪以前的工作年限归属于推行社会养老保险社会统筹以前的工作年限。根据以上的剖析,你1984年以前的工作年限不理应算退休工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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