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间工商局官网有关原民营企业员工和小商小贩的工龄计算问题的复函
2022-04-06 16:52
高淳县商业局: 六月十三日来信明确提出有关员工在私营企业店铺期内和商贩在合作商店期内,她们在参与国营企业、公私合营公司后如何计算工龄问题,经与中间社会保障部科学研究,回应如下所示: 一、原在私营企业店铺以薪资为日常生活关键源头的员工,其在私营企业店铺的运行时间,可以测算为工作年限;转到国营企业、公私合营公司后再次工作中的,可以将转到前最后一个私营企业店铺的上班时间和国营企业、公私合营公司的运行时间,分类汇总为连续工龄。原在私营企业店铺的员工随公司转到合作商店,而后又转入国营企业、公私合营公司的,可将在最后一个私营企业店铺和合作商店的运行时间,连着在国营企业、公私合营公司的运行时间,一并测算为连续工龄。 二、在合作商店的商贩,其收入来源主要是薪资的,她们随合作商店转到国营企业、公私合营公司之后,可以将在合作商店的运行时间与在国营企业、公私合营公司的运行时间,分类汇总为连续工龄。商贩在个体经营者和协作工作组期内,一律不计算工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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