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部、社会保障部有关一九六六至一九六九届大中专生大学毕业生参加工作时间和工龄计算问题的通告
2022-04-02 16:35
各省市、自治州、市辖区及省级城市人事部门、工作(劳动)厅(局),国务院办公厅中央部委、各各部委人事部门(党员干部)单位: 有关一九六六至一九六九届推迟分派的大中专生大学毕业生参加工作时间和工龄计算问题,经请示报告国务院办公厅允许,现通告如下所示: 一、因“文化大革命”推迟分派工作中的一九六六至一九六九届大专学校大学毕业生(含大学毕业硕士研究生),其参加工作时间和工作年限从应大学毕业当初的九月一日(春天大学毕业生从应大学毕业当初二月一日)起测算,在其中因本人缘故超出那时候要求签到限期的,其参加工作时间和工作年限从自己签到之日逐渐测算。 二、因“文化大革命”缘故推迟分派工作中的中等职业学校、职业学校、半工(农)半读院校和职业技术学校的大学毕业生,其参加工作时间和工作年限,由各省市、自治州、市辖区和各单位依据详细情况,参考以上精神实质适度给予处理。 三、此通告自发性文之日起实行。与其说相关的薪水商业保险福利工资待遇,之前的不予以追补。 四、依据此通告变更以上工作人员参加工作时间和工作年限,按党员干部管理员权限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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