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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不动加班加点可算标准工资吗?
2022-03-31 17:01
不可以,在对加班工资开展估算的情况下,除开要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加班工资规范开展测算外,与此同时还需要了解员工具体加班加点的時间长度,此外还需要弄搞清楚加班费基数,缺乏了这其中一切一项全是没法成功测算出加班工资的。
加班费不能标准工资测算,一般状况是薪水的150%,双休日日加班加点是薪水的200%,国定假日加班加点是薪水的300%。
第一、劳动合同书确立承诺了员工工资金额的,而该薪水金额又与具体派发额相一致的,就理应以劳动合同书中承诺的薪水做为加班费计算数量。基数应包含“标准工资”、“岗位补贴”等全部薪水新项目。自然,因为加班费计算数量是以“员工一切正常运行时间薪水酬劳”为标准,因此员工每月加班工资可不计入到下月加班费计算数量中。
第二、劳动合同书沒有确定承诺薪水额度的,理应以员工具体工资额做为测算数量。相近“不低于最低工资”等要求都是属于不清晰的要求。
第三、在真实中,有时候员工的当月薪水与当月奖励金派发日期不一致,这时应当将这两一部分累计做为加班费计算数量。由于员工的月奖具备“工作一切正常运行时间薪水酬劳”特性,归属于薪水构成部分。对于公司有时候派发的如“周年庆活动奖”等奖励金则并不做为加班费计算数量。
第四、推行计件的员工,应以职工法定工作时间内的计件工资价格做为加班费计算数量。
第五、推行综合性测算施工时间工时制度的公司单位,当综合性测算周期时间为一季度或本年度时,应将综合性周期时间内的月平均收入做为加班费计算数量。
加班工资的数量实际上没法测算,但可以依据法律法规中的要求开展明确,一般不一样职位的员工加班工资的数量不一样,这也就造成别的情况一致的情形下,最后不一样职位的员工得到的加班工资金额不一样。另一方面,如果是员工自身积极自行加班加点的,则这时不可以向企业认为加班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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