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究竟有几日带薪年假可以休?

2022-03-18 17:45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要求:“员工总计工作中已满1年未满10年的,年假5天;已满10年不满意20年的,年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四条要求:“年休假天数依据员工总计运行时间明确。员工在同一或是不一样公司单位作业期内,及其按照法律法规、行政规章或是国务院规定视作工作中期内,理应记为总计运行时间。”

  问“我是一名粮电力机车工,从1994年就在一家粮食机械厂工作中。2007年粮食机械厂破产倒闭,我又换了一家企业工作。前不久我向企业请带薪年假,我本来认为10很多年的工作年限可以享有10天的带薪年休假,但企业人事部责任人却觉得我是2007年才与该企业签的劳动合同书,工作中不满意10年,只有享有5天年假。请问,人事部帮我的观点对不对?

  答: 该人事部责任人的表述是不符法律法规的。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要求:“员工总计工作中已满1年未满10年的,年假5天;已满10年不满意20年的,年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四条要求:“年休假天数依据员工总计运行时间明确。员工在同一或是不一样公司单位作业期内,及其按照法律法规、行政规章或是国务院规定视作工作中期内,理应记为总计运行时间”。

  因而,年休假天数是依照员工总计工作中计算时间的,你尽管是2007年与该公司创建劳务关系,但以前早已在别的公司工作中,运行时间应当总计测算,你能享有一年10天的年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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