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62条要求:"女工怀孕享有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
《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8条要求"女职工产假为90天,在其中产前请假15天。孕妇难产的,提升产假15天。双胞胎怀孕的,每多生孕一个宝宝,提升产假15天"。 依据以上要求,法律规定的产假日为90天。公司单位可以依据本企业具体情况对产假时间另行规定,但不可小于法定标准。假如由于特殊情况请假超出90天的,只需有医院开证明就可以向企业请病假,但病事假期内不可以享有产假工资待遇。 针对生孕假日,国家劳动法有一个清晰的要求便是不少于九十天。此外,每一个地域对产假都是有自身的补充规定。 女职工产假为九十天,在其中产前请假十五天。孕妇难产的,提升产假十五天。双胞胎怀孕的,每多生孕一个宝宝,提升产假十五天。女工怀孕流产的,其工作单位理应依据医务人员单位的证实,给与一定时长的产假。
(依据国务院办公厅颁发的《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有关要求) 社会保障部还下达了一份《劳动部关于女职工生育待遇若干问题的通知》,对女职工产假、产假期内工资待遇及其应用领域等问题更加详尽的表述:
一、 孕期不满意四个月小产时,理应依据医务人员单位的建议,给与十五天至三十天的产假;孕期满四个月以上小产时,给与四十二天产假。产假期内,薪水照发。
二、 产假到期,因人体缘故仍不可以运行的,通过医务人员单位证实后,其超出产假的时候的工资待遇,依照员工生病的相关要求解决。
此外,在这种要求的根基上不一样省份和地域对产假也是有相应的要求 对于男员工,他的老婆休产假时,他是不是也有权利请假照料老婆,我国现阶段并未做出要求。因而,企业可以依据具体情况必须,独立明确男员工是不是休产假,及其時间的长短与工资待遇。
劳动合同法有关产假的实际日数:(一)单胎选择顺产者,给与产假九十天,在其中产前歇息十五天,生完孩子歇息七十五天。
(二)孕妇难产者,提升产假十五天;双胞胎生孕者,每多生育一个宝宝,提升产假十五天。
(三)怀孕三个月内流产或子宫外孕者,给与产假三十天;怀孕三个月以上,七个月下列流产者,给与产假四十五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