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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不愿意加班加点能扣工资吗
2021-04-23 14:54
有一些企业做生意比较好,为了更好地造就大量的经济发展权益,企业领导干部通常便会规定员工每日留下加班加点,乃至还会继续在周末、节假日日分配加班加点。而有的员工却不愿意加班加点,像那样的状况下,企业是不是能够扣该员工的薪水呢?我梳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给你做详尽解释。
一、员工不愿意加班加点能扣工资吗
《劳动法》明文规定:用人公司因为生产运营必须,经与公会和员工商议后,能够增加上班时间,一般每日不可超出1小时。公司未与工会和员工商议,就规定员工加班加点,自身就违背了《劳动法》要求的程序流程。加班加点除开要征询公会愿意外,还务必获得员工愿意,公司是不可以逼迫员工加班加点的。对不听从公司加班加点规定的员工处罚是违反规定的。再聊,对不加班加点员工扣减薪水仅仅在中层大会上口头上传递,公司管理制度沒有此项內容。即便 有这一要求,也与国家规定相违反,沒有法律效应。
二、员工同意加班加点是否有加班工资
依据《劳动法》及《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等有关要求,在我国现行标准的标准工时规章制度为每日工作中8钟头、每星期工作中40钟头。依照之上标准工时规章制度计发薪资待遇的,是计时工资规章制度。推行计时工资规章制度的用人公司,其加班费的付款应按下列规范付款薪水:
1、分配员工在日标准规定上班时间之外增加上班时间的,依照不少于员工自己钟头标准工资的150%付款薪水;
2、分配员工在歇息日工作中,而又不可以分配调休的,依照不少于员工自己日或钟头标准工资的200%付款薪水;
3、分配员工在法律规定请假节日工作中的,依照不少于员工自己日或钟头标准工资的300%付款薪水。
之上要求说明,用人公司付款加班费的前提条件是“用人公司依据具体必须分配员工在标准规定上班时间之外工作中”,即由用人公司分配加班加点的,用人公司才应付款加班费。要不是用人公司分配加班加点,而由员工同意加班加点的,用人公司根据之上要求可以不付款加班费。
《劳动法》中授予了员工回绝企业分配加班加点的规定,而如果企业由于员工不愿意加班加点而扣其薪水得话,则那样的作法是违反规定的,这时员工能够根据法律法规方式来开展消费者维权。自然,若发生了一些特殊情况,企业分配员工加班加点得话,则员工是不可以回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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