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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怎样要求病事假工资待遇
2022-03-10 17:41
问:我是一家中外合资企业主抓人资的工作员。近期,我企业有一些员工常常以“就医”的为名缺课,有的每月竟达六、七次之多。老板要我拟一规章制度,要求每月的就医频次不能超过2次,病事假期内扣发50%薪水,如此要求是不是合理合法,请明确。
答:依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劳部发[1994]479号),员工生病有得到医治和请假的支配权。员工就医的时间段可测算医疗期,只需在规范的医疗期,就医的频率不受到限制。因些你企业想根据管理制度,要求员工每月就医的频率不能超过2次是不符相关要求的。但要避免以“就医”的为名缺课的状况,可考虑到伤病史或医治、药物、检测等票据加以控制.有关病事假时间的薪资待遇问题,依据《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1995]309号)第39条要求,员工生病期内,在规范的诊疗期限内的,由企业支付病假工资或病事假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病假救济费可以小于最少的标准工资的80%.因而,如果你企业在扣发病假工资后依然不低于本地最低工资的80%,相关法律法规是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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