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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条可以做为提起诉讼根据
2022-03-03 17:06
吴某从1995年至今就在一家公司工作中,一直未签订合同。2009年8月,该公司与吴某停止了劳务关系。吴某明确提出经济补偿金规定,但主要负责人一直以吴某沒有书面形式劳动合同书开展推拖。
问,吴某能以工资条为根据提起诉讼吗?
依据《关于确定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劳社发(2005)12号」要求,公司单位未与员工签订合同,评定彼此存有劳务关系时可参考以下凭据:(一)薪水支付凭证或纪录(员工工资派发花名册表格),交纳各种社会保险金的纪录;(二)公司单位向员工派发的“工作牌”“服务项目证”等可以证实个人身份的有效证件;(三)员工填好的公司单位招工招聘“申请表”“报名表”等招收纪录;(四)考勤表;(五)别的员工的证词等。因而,吴某可以向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不服气劳动仲裁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规定有关部门保护你的合法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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