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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可以不以本人交纳公积金吗?

2022-03-03 17:03

  问题:

  我所处的企业给大家交纳了社会保险费,但沒有缴个人公积金。企业说,个人公积金并不是个人社保,不缴是可以的。请问,个人公积金是不是归属于个人社保范围吗?个人公积金企业是可以不缴的吗?

  回应:

  大家常说的“四金”是对“三金”即养老金、失业金和医保金,及其公积金的通称。

  个人公积金确实不属于社保,它与“三金”的特性是根本不一样的。

  依据《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条例》要求,公积金就是指在当地工作中而且具备当地城镇居民居民户口的员工以及所属的机关单位、公司、机关事业单位和社团组织依照本规章要求存缴的一种长期性住宅养老保障。

  尽管个人公积金并不是社保,但也并不是可缴并不缴。《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明文规定,企业录取员工的,理应自录取之日起30日内到公积金管理处申请办理存缴备案,并持公积金管理处的审批文档,到受授权委托银行申请员工住宅个人公积金的开设或是迁移办理手续。企业理应准时、全额存缴公积金。该规章第三十七条还要求,企业不申请办理住宅公积金缴存备案或是不是本企业员工申请办理住宅个人公积金开设办理手续的,公积金管理处可以勒令其期限申请办理;贷款逾期仍不申办的,可以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下列的处罚。

  《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条例》也明文规定,员工有存缴公积金的责任;企业有所为员工存缴公积金的责任。员工有规定所属单位为其存缴公积金的支配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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