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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止劳动合同还能复原吗?
2022-02-18 17:14
一、终止劳动合同还能复原吗?
终止劳动合同只需彼此商议好也是可以复原的,员工离职必须谨慎,假如申请办理辞职后后悔,可以和用人公司商议解决,但要取回已提交的离职申请书或解除劳动关系书等原材料;不然公司单位可以凭员工的离职信依规和员工终止劳动合同,消除以后不可以再修复,但可以从新签署。
依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十八条 有以下情况之一的,按照劳动法要求的标准、程序流程,员工可以与公司单位消除固定不动时限劳动合同书、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或是以实现一定工作目标为限期的劳动合同书:
(一)员工与用人公司协商一致的;
(二)员工提早30日以书面通告公司单位的;
(三)员工在实习期内提早3日通告公司单位的;
二、用人单位一方面解除劳动关系的情况有什么?
(一)公司单位与员工协商一致的;
(二)劳动者在使用期内被证实不符录取标准的;
(三)员工比较严重违背公司单位的管理制度的;
(四)员工比较严重渎职,假公济私,给公司单位导致重要危害的;
(五)员工与此同时与别的公司单位创建劳务关系,对进行本部门的工作目标导致严重影响,或是经公司单位明确提出,拒不改掉的;
(六)员工以诈骗、要挟的方式或是趁人之危,应用人企业在违反真正想法的情形下签订或是变动劳动合同书的;
(七)员工被单位受贿罪法律责任的;
(八)员工生病或是非因工受伤,在规范的诊疗到期后不可以从业原工作中,也不可以从业由公司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任务的;
(九)员工无法担任工作中,通过专业培训或是调节岗位,仍不可以担任工作中的;
(十)工作合同生效时需根据的客观条件产生重点转变,导致劳动合同书没法执行,经公司单位与员工商议,无法就变动劳动合同书內容达成共识的;
(十一)公司单位按照破产法規定开展重组的;
(十二)公司单位生产运营产生严重困难的;
(十三)公司转产、重要技术创新或是运营模式调节,经变动劳动合同书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十四)别的因工作合同生效时需根据的理性经济发展状况产生重点转变,导致劳动合同书没法执行的。
综合性上边所讲的,解除劳动关系是归属于公司单位和员工所具有的支配权,但假如在消除了以后要想再修复就必须由彼此商议,进而再再次的开展签订合同才可以再次保持彼此的关联,因此,在解决的过程中就必须联系实际情形来开展申请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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