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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间党政机关住宅公积金封存账号管理方法【全篇】

2021-04-20 14:41

公积金账号的保存就是指员工各种原因导致住宅公积金缴存终断,其公积金账号没法迁移且又不符注销获取公积金标准时,终断存缴的公积金账号应予以保存,保存的公积金账号为保存户。为了更好地进一步健全在我国公积金规章制度,提升住宅个人公积金保存管理方法,确保住宅公积金缴存员工合法权利,中间党政机关住宅资产管理处依据我国有关要求,制订了《中央国家机关住房公积金封存账户管理办法》。方法关键对中间党政机关住宅资产管理处管理方法的住宅公积金封存帐户的开设、迁移、获取、查看等事宜开展了详细描述。

【出台政策】:中间党政机关住宅公积金封存账号管理方法
【实行時间】:十五年7月1日
【有关规章】:公积金管理办法

文件目录

第一章 通则
第二章 保存帐户的开设
第三章 保存帐户的迁移、获取
第四章 保存帐户的查账、查看
第五章 附录

第一章 通则

第一条 为提升住宅个人公积金保存管理方法,确保住宅公积金缴存员工合法权利,依据国务院办公厅《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及相关要求,制订本方法。

第二条 本方法适用中间党政机关住宅资产管理处(下称管理中心)管理方法的住宅公积金封存帐户,包含企业內部保存帐户及其管理中心管理方法的集中化保存户。

第二章 保存帐户的开设

第三条 员工与企业暂时中止薪水关联,但仍保存劳务关系的,企业应自停收薪水生效日30日内,为员工申请办理住宅个人公积金內部保存办理手续。

第四条 內部保存帐户的管理方法行为主体为企业。企业应按劳务关系的具体情况,调节员工住房个人公积金情况,立即申请办理保存、迁移等有关办理手续,确保员工个人帐户清楚、精确、追朔。企业存缴公积金的银行柜面(下称经办人员营业网点)筹办內部保存帐户实际业务流程。

第五条 凡合乎下列情况之一的,企业应将员工帐户迁移至管理中心集中化保存户:
(一)员工与企业消除劳务关系,未贯彻落实新企业或新企业未创建公积金的;
(二)企业合拼、公司分立、撤消、散伙、倒闭,员工未贯彻落实新企业或新企业未创建公积金的;
(三)别的缘故。

第六条 集中化保存户的管理方法行为主体为管理中心。管理中心依照便捷员工、规范管理的标准,授权委托金融机构独特业务流程审核银行柜台申请办理实际业务流程。

第七条 合乎本方法第五条第(一)款的,企业应自劳务关系停止生效日30日内,持员工身份证件影印件到经办人员营业网点,将员工住宅个人公积金转到管理中心集中化保存户。
企业应将员工住宅个人公积金迁移延续做为申请办理劳务关系停止办理手续的阶段之一,相互配合员工对劳务关系续存期内的住宅公积金缴存、获取和账户信息等状况开展核查,进一步确保员工公积金资产查账、帐户迁移和信息内容知情人等支配权。
合乎本方法第五条第(二)款的,企业或结算机构理应自办理变动或销户备案生效日20日内,持管理中心的《单位账户注销登记表》到经办人员营业网点,申请办理员工住宅个人公积金迁移或集中化保存办理手续。

第八条 转到集中化保存户时需确保员工个人帐户信息内容的精确,如信息内容缺少或不正确的,员工应持合理证明文件优先申请办理私人信息变动业务流程,再转到集中化保存户。

第九条 企业或结算机构在申请办理员工住宅个人公积金保存办理手续前,应事前告之员工自己。

第十条 员工帐户保存期内,除不具有申请办理公积金借款资质外,仍具有获取、查账、查看、举报等有关支配权。
员工帐户保存期内余额属员工个人财产,并依照相关要求计算利息。

第三章 保存帐户的迁移、获取

第十一条 企业內部保存员工与企业修复薪水关联后,企业应是员工申请办理住宅个人公积金启封办理手续。

第十二条 企业內部保存员工合乎住宅提取公积金标准的,员工应向企业出示相对应证明文件,由企业开展评审核查后出具《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到银行柜面申请办理获取办理手续。

第十三条 集中化保存户员工与新企业产生劳务关系后,新企业应自与员工创建劳务关系生效日30日内,为员工申请办理住宅个人公积金迁移办理手续。

第十四条 集中化保存户员工合乎住宅提取公积金标准的,员工应出示有关证明文件,到金融机构独特业务流程审核银行柜台申办住宅提取公积金。

第四章 保存帐户的查账、查看

第十五条 管理中心于每一年8月31日前,向企业派发公积金银行对账单。

第十六条 集中化保存户员工有权利持自己身份证证件到金融机构独特业务流程审核银行柜台查看自己公积金账户信息。

第五章 附录

第十七条 企业申请办理员工住宅个人公积金內部保存或迁移员工帐户至管理中心集中化保存户的状况,将做为企业个人信用信息由管理中心纪录。

第十八条 本方法由管理中心组织实施。

第十九条 本方法自十五年7月1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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