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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未休假不来加班加点 企业扣工资违反规定

2022-02-15 16:12

  黄昊军:我今年29岁,一年多前,新员工入职到北京一家科技公司工作中,每一个月薪水5000元,企业跟我签署了3年时间的劳动合同书,也为我交纳了社保。大家公司业务比较忙,必须员工常常加班加点,有时候一个月只有歇息一两天。前几日的一个中午,单位负责人通告大家夜里加班加点,我由于当日夜里有急事,想休假又担忧他不批(之前发生过这样的事情),因此下班了就可以离开了。第二天,负责人说我前一天夜里没加班加点也没休假,扣我薪水200块钱。我想问一下:企业扣我钱合理合法吗?

  安慧敏:你好,公司单位以沒有休假为由扣员工薪水是不符法律法规的。

  《北京市工资支付规定》第11条要求,“公司单位不可随便扣减员工薪水。除法律法规、政策法规、规章制度要求的事情外,公司单位扣减员工薪水理应合乎集体合同、劳动合同书的承诺或是本企业管理制度的要求。因员工自己缘故给公司单位导致财产损失,公司单位依照前述要求扣减员工薪水的,扣减后的账户余额不可小于当地最低工资。”由此来看,以分配您加班加点而您未休假为来历扣减薪水,显而易见不符法律法规,因而您可以让公司单位退还扣满的200元薪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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