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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止劳动合同的代通知金可以扣减吗

2022-02-07 17:19

一、终止劳动合同的代通知金可以扣减吗?

合乎法定程序的,终止劳动合同的代通知金不能扣减。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条 【无过错性解雇】有下述情况之一的,公司单位提早三十日以书面通告员工自己或是附加付款员工一个月薪水后,可以终止劳动合同:

(一)员工生病或是非因工受伤,在规范的诊疗到期后不可以从业原工作中,也不可以从业由公司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任务的;

(二)员工无法担任工作中,通过专业培训或是调节岗位,仍不可以担任工作中的;

(三)工作合同生效时需根据的客观条件产生重要转变,导致劳动合同书没法执行,经公司单位与员工商议,无法就变动劳动合同书內容达成共识的。

二、代通知金被企业违反规定扣减申请劳动仲裁必须提前准备什么原材料?

(1)工作仲裁申请书(注明申请办理理由,一般一式两份,若异议人为大部分,则按异议人总数给予);

(2)申请者身份证件及影印件;

(3)若有授权委托人的,则应该递交《授权委托书》,标明委托授权,与此同时递交受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扫描件。

(4)异议人工商登记信息材料;

(5)申请者与异议人存有劳务关系的证明文件;(证明材料包含:劳动合同书、临时居住证、工作牌、工号牌、工卡、工资条(单)、入职登记表、保证金收条、及其被惩罚凭据和被辞退、开除、解雇、消除(或停止)劳务关系通告或证件等。申请者递交证明文件时,需附正本及文案各一份,审批后退还正本;

(6)《提交证据材料清单》一式两份;

三、代通知金异议的工作仲裁申请书应注明什么內容?

(一)员工的名字、胎儿性别、年纪、岗位、所在单位和居所,公司单位的名字、居所和法人代表或是负责人的名字、职位;

(二)诉讼要求和所依据的客观事实、原因;

(三)直接证据和证据来源于、见证人名字和居所。

终止劳动合同的代通知金还可以当做一种经济补偿金,公司单位该给员工付款的经济补偿金不能随意扣减。假如公司单位要想免去代通知金,就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在终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提早30天以书面通知告之员工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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