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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欠员工工资劳动部门管吗

2022-01-21 16:05

托欠员工工资劳动部门管吗

劳动局会管。

1、公司单位欠薪,假如不可以商议处理,可以去本地工作监管部门举报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2、公司单位未与员工签订合同,评定彼此存有劳务关系时可参考以下凭据:

(一)薪水支付凭证或纪录(员工工资派发花名册表格)、交纳各种社会保险金的纪录;

(二)公司单位向员工派发的“工作牌”、“服务项目证”等可以证实真实身份的有效证件;

(三)员工填好的公司单位招工招聘“申请表”、“报名表”等招收纪录;

(四)考勤表;

(五)别的员工的证词等。

因而,员工或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可以从以上层面去证实或评定。司法部门实际中,还能够用公司业务来往的文档,录音证据等来证实劳务关系。

法律规定:《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公司单位有下述情况之一的,由工作行政机关勒令期限付款劳务报酬、加班工资或是经济补偿金;劳务报酬小于本地最低工资的,理应付款其差值一部分;贷款逾期不付款的,勒令公司单位按应收额度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下列的规范向员工加付赔偿费:

(一)未依照劳动合同书的承诺或是国家规定立即全额付款员工劳务报酬的;

(二)小于本地最低工资付款员工薪水的;

(三)分配加班加点不付款加班工资的;

(四)消除或是劳动合同解除,未按照本政策法规定项员工付款经济补偿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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