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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端欠薪的如何评定

2022-01-20 16:27

一、无端欠薪的如何评定

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的要求,薪水务必在公司单位与员工承诺的日期付款,贷款逾期付款,即属无端欠薪。

如遇节假日日或歇息日,则应事先在近期的工作中日付款。

薪水最少每月付款1次,推行周、日、钟头工资制度的可按周、日、钟头付款薪水;

对进行一次性临时性工作或某种实际工作中的员工,公司单位应按相关协议书或合同约定在其进行工作每日任务后即付款薪水。

劳务关系彼此依规消除或劳动合同解除时,公司单位应在消除或劳动合同解除5日内一次结清员工薪水。

(1)公司单位如因生产运营艰难周转资金遭受危害,在征求本企业公会允许后,可暂推迟付款员工薪水,推迟時间的最多限定可由各省市自治州市辖区工作行政机关依据全国各地状况明确。

(2)公司单位碰到非人力资源能够抵触的洪涝灾害、战事等缘故,没法准时付款薪水。

二、欠薪的法律法规不良影响

1.员工可以消除合同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要求,公司单位对员工未立即全额付款劳务报酬的,员工可以终止劳动合同。

2.付款赔偿费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的要求,公司单位未按劳动合同书的承诺或是国家规定立即全额付款劳动者报酬时,由工作行政机关勒令期限付款劳务报酬;公司单位小于本地最低工资付款员工薪水的,理应付款期差值一部分;贷款逾期不付款,勒令公司单位按应收额度的50%以上、100%下列的规范向职工付款赔偿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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