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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员工入职后企业夜里召开会议是否算加班费
2022-01-19 16:16
一、新员工入职后企业夜里召开会议是否算加班费?
企业在工作时间外召开会议的即使加班加点。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三十六条 国家实行员工每日运行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均值每星期运行时间不超过四十四钟头的工时制度。
第三十七条 对推行计件工资工作中的员工,公司单位需要依据此方法第三十六条要求的工时制度有效明确其劳动定额和计件工资酬劳规范。
第三十八条 公司单位理应确保员工每月最少歇息一日。
第三十九条 公司因制造特性无法推行此方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要求的,经工作部门准许,可以推行其它工作中和歇息方法。
第四十条 公司单位在以下节日期内理应依规分配员工请假:
(一)元旦节;
(二)新春佳节;
(三)国际劳动节;
(四)十一国庆;
(五)法律法规、政策法规要求的别的请假节日。
第四十一条 公司单位因为生产运营必须,经与公会和员工商议后可以增加运行时间,一般每日不能超过一小时;因独特因素必须增加运行时间的,在确保员工身心健康的情况下增加运行时间每日不能超过三小时,可是每月不能超过三十六钟头。
第四十二条 有下述情况之一的,增加运行时间不会受到此方法第四十一条要求的限定:
(一)产生洪涝灾害、安全事故或是因别的缘故,危害员工生命健康和资金安全,必须应急解决的;
(二)生产设备、道路运输路线、公用设施产生常见故障,危害生产制造和群众权益,务必立即维修的;
(三)法律法规、行政规章規定的其它情况。
第四十三条 公司单位不能违背此方法要求增加员工的运行时间。
二、企业托欠加班工资可以向劳动局投诉吗?
企业托欠加班工资可以向劳动局投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九十一条 公司单位有以下损害员工合法权利情况之一的,由工作行政机关勒令付款员工的薪水酬劳、经济补偿金,并可以勒令付款赔偿费:
(一)乱扣或 无端托欠员工薪水的;
(二)拒不付款员工增加运行时间薪水酬劳的;
(三)小于本地最低工资付款员工薪水的;
(四)终止劳动合同后,未按照此方法要求给与员工经济补偿金的。
召开会议自身就归属于工作中的一部分,跟工作有关的事项都应当在规范的运行时间内进行,无论当今的新项目有多么的应急,正常情况下公司单位不可以强制规定员工在工作之余的别的時间相互配合企业召开会议,分配加班加点必须跟员工商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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