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肺炎疫情期内沒有转正定级被辞退可以得到赔偿金吗?

2022-01-12 15:58

一、肺炎疫情期内沒有转正定级被辞退可以得到赔偿金吗?

肺炎疫情期内沒有转正定级被辞退不一定可以得到赔偿金,是不是可以得到赔偿金,与企业是不是可以证实员工是不是达到录取标准相关。这是由于《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要求了在使用期内被证实不符录取标准,公司单位可以终止劳动合同。

有关法律法规:《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 员工有下述情况之一的,公司单位可以终止劳动合同:

(一)在使用期内被证实不符录取标准的;

(二)比较严重违背公司单位的管理制度的;

(三)比较严重渎职,假公济私,给公司单位导致重要危害的;

(四)员工与此同时与别的公司单位创建劳务关系,对进行本企业的工作目标导致严重影响,或是经公司单位明确提出,拒不纠正的;

(五)因此方法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第一项要求的情况导致工作无效合同的;

(六)被单位受贿罪法律责任的。

二、被辞退可以得到赔偿金的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六条 有下述情况之一的,公司单位理应向员工付款经济补偿金:

(一)员工按照此方法第三十八条要求解除劳动关系的;

(二)公司单位按照此方法第三十六条要求向员工明确提出终止劳动合同并与员工协商一致终止劳动合同的;

(三)公司单位按照此方法第四十条要求解除劳动关系的;

(四)公司单位按照此方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要求解除劳动关系的;

(五)除公司单位保持或提升劳动者合同约定标准续签劳动合同书,员工不同意续签的情况外,按照此方法第四十四条 第一项要求停止固定不动限期劳动合同书的;

(六)按照此方法第四十四条 第四项、第五项要求劳动合同解除的;

(七)法律法规、行政规章規定的其它情况。

第三十六条 公司单位与员工协商一致,可以终止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公司单位有下述情况之一的,员工可以终止劳动合同:

(一)未依照工作合同约定给予安全生产或是工作标准的;

(二)未立即全额付款劳务报酬的;

(三)未依规为员工交纳社会保险金的;

(四)公司单位的管理制度违背法律法规、政策法规的要求,危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此方法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要求的情况导致工作无效合同的;

(六)法律法规、行政规章要求员工可以解除劳动关系的其它情况。

公司单位以暴力行为、危害或是不法限定人身自由权的方式逼迫员工工作的,或是公司单位交通违章指引、强制探险工作严重危害员工生命安全的,员工可以马上终止劳动合同,不需事前告之公司单位。

第四十条 有下述情况之一的,公司单位提早三十日以书面通告员工自己或是附加付款员工一个月薪水后,可以终止劳动合同:

(一)员工生病或是非因工因工,在规范的诊疗到期后不可以从业原工作中,也不可以从业由公司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任务的;

(二)员工无法担任工作中,通过专业培训或是调节岗位,仍不可以担任工作中的;

(三)工作合同生效时需根据的客观条件产生重要转变,导致劳动合同书没法执行,经公司单位与员工商议,无法就变动劳动合同书內容达成共识的。

第四十一条 有下述情况之一,必须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是裁掉不够二十人但占企业员工数量百分之十以上的,公司单位提早三十日向公会或是整体员工表明状况,征求公会或是员工的建议后,裁减人员计划方案纬向工作行政机关汇报,可以裁减人员:

(一)按照《企业破产法》要求开展重组的;

(二)生产运营产生严重困难的;

(三)公司转产、重要技术创新或 运营模式调节,经变动劳动合同书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别的因工作合同生效时需根据的理性经济发展状况产生重要转变,导致劳动合同书没法执行的。

裁减人员时,理应优先选择征用以下工作人员:

(一)与本企业签订较长限期的固定不动限期劳动合同书的;

(二)与本企业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书的;

(三)家中无别的学生就业工作人员,有必须抚养的老年人或是未成年的。

公司单位按照此条第一款要求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再次招收工作人员的,理应通告被裁掉的工作人员,并在相同条件下优先选择招收被裁掉的工作人员。

第四十四条 有下述情况之一的,工作终止合同:

(一)劳动合同书到期的;

(二)员工逐渐依规享有养老保险工资待遇的;

(三)员工身亡,或是被法院宣告死亡或是宣告失踪的;

(四)公司单位被依规宣告破产的;

(五)公司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勒令关掉、撤消或是公司单位决策提早散伙的;

(六)法律法规、行政规章規定的其它情况。

肺炎疫情期内若某员工因生病、或疑是患传染性疾病的早已转正定级、或是是还未晋升的员工被隔离了,企业不可以其不可以到企业任职为由与其说终止劳动合同,不然有可能必须缴纳经济补偿、或是是赔偿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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