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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班费基数是按标准工资测算吗
2021-12-28 16:27
一、加班费基数是按标准工资测算吗
1、假如劳动合同书有确立承诺薪水额度的,理应以工作合同约定的薪水做为加班费计算标准。理应留意的是,假如劳动合同书的薪水新项目分成“标准工资”、“岗位工资”、“职务工资”等,理应以各类薪水的总度和做为数量计发加班工资,不可以以“标准工资”、“岗位工资”或“职务工资”独立一项做为测算数量。
2、假如劳动合同书沒有确立承诺薪水金额,或是合同约定不确立时,理应以基本工资做为测算数量。只要是公司单位内立即付款给员工的薪水、奖励金、补贴、补助等都归属于基本工资,实际包含中国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若干具体范围的解释》 中要求“职工薪酬”的好多个构成部分。可是理应留意一点,在容以基本工资都可以做为加班费计算数量时,加班工资、饭食补贴和安全生产补助等理应扣减,不可以归入测算范畴。
二、法定假日加班加点后分配调休的,还发加班工资吗
1、按现行标准的要求,歇息日加班加点可以优先选择调休,可是法定假日加班加点要付款三倍工资,而不可以调休的。实践活动中,法定节假日即使分配了调休,也依然必须缴纳对应的加班工资。
2、法律规定《劳动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述情况之一的,公司单位应当以下标淮付款袭高过职工正常的运行时间薪水的薪资酬劳:
(一)分配员工廷长运行时间的,支百付不低于薪水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薪资酬劳;
(二)歇息日分配员工上班又无法布置调休的,付款不低于薪水的百分之二百的薪资酬劳;
(三)法律规定请假日分配员工工作中的,付款不低于薪水的百分之三百的薪资酬劳。
《劳动法》要求:歇息日分配员工工作中,又无法布置调休的,付款不低于薪水的200%的薪资酬劳。不难看出,歇息日加班加点后,公司可以最先分配调休,在没法分配调休时,才付款不低于薪水200%的加班工资。也就是说,双休日日加班加点后,是分配调休或是付款加班工资,决策权在公司,员工沒有决定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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