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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国庆后三天加班加点工资怎么算?

2021-12-22 18:37

一、十一国庆后三天加班加点工资怎么算?

按规定,十一国庆共放假了七天。这七天,仅有前三天是法定假日,后四天是双休日日补休。因而,员工在前三天法定假日工作,公司单位应当依照日薪水的300%付款加班费。后四天加班加点,公司单位分配员工加班加点,可以挑选给员工分配调休或是依照不低于员工自己日薪水的200%付款加班费。

有下述情况之一的,公司单位应当以下规范付款不低于职工正常的运行时间薪水的薪资酬劳。

1、分配员工延长性时间的,付款不低于薪水的150%的薪资酬劳。

2、歇息日分配员工上班又不可以布置调休的,付款不低于薪水的200%的薪资酬劳。

3、法律规定请假日分配员工工作中的,付款不低于薪水的300%的薪资酬劳。

二、如何确定加班费的数量?

理应以工作合同约定的薪水做为加班费计算标准。理应留意的是,假如劳动合同书的薪水新项目分成“标准工资”、“岗位工资”、“职务工资”等,理应以各类薪水的总数做为数量计发加班工资,不可以以“标准工资”、“岗位工资”或“职务工资”独立一项做为测算数量。

劳动合同书沒有确立承诺薪水金额或是合同约定不确立,理应以基本工资做为测算数量。可是理应留意一点,在以基本工资做为加班费计算数量时,加班工资、饭食补贴和安全生产补助等理应扣减,不可以归入测算范畴。

三、拿不上加班工资如何申请劳动仲裁?

如经员工催告函,企业仍回绝付款加班费的,可向本地工作监管部门投诉、控诉,还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怎样申请劳动仲裁:

1、去本地人力资源局劳动保障局(原劳动部门)内的劳动争议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立案侦查时要带上:仲裁申请书2份、申请者身份证正反面1份;有关直接证据影印件和证据清单2份;公司单位的工商登记信息。

2、递交资料后,5个工作中日仲裁委予以立案侦查,随后给彼此质证期,给另一方答辩期;随后开庭审判,以后对彼此开展协商,调解不了仲裁委会下发裁决书;劳动仲裁60日内审结;针对裁决书不服气,员工可以提起诉讼到人民法院。

总的来说,许多企业都分配员工在周末或是节假日日加班加点,例如十一国庆,这也是国家法定假日,在假日后三天加班加点,企业理应给不低于基本工资的二倍做为加班费。可以依据员工的具体月薪水换算出日薪水,随后乘于倍率。员工对取得的加班费有质疑,可以去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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