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服咨询 电话咨询
扫码关注
回到顶部

计件工资规章制度的加班工资如何计算

2021-12-15 16:16

一、计件工资规章制度的加班工资如何计算?

1、推行计件工资的员工,在进行计件工资预算定额每日任务后,由公司单位分配增加上班时间的,应依据上述要求的标准,各自依照不低于其自己法定工作时间计件工资价格的150%、200%、300%付款其薪水

2、《劳动法》第37条要求:“对推行计件工资的员工,公司单位理应依据此方法第36条的工时制度有效明确其劳动定额和计件工资酬劳规范。”因而公司推行计件工资规章制度的,员工劳动定额和薪水酬劳理应依据标准工时规章制度有效明确,即计件工资是以标准工时规章制度为测算基本。

3、依据社会保障部下发《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13条第3款要求,推行计件工资的员工,在进行计件工资预算定额每日任务后,由公司单位分配增加上班时间的,依照不低于其自己法定工作时间计件工资价格的150%付款其薪水。

二、计件工资规章制度下的加班工资

(一)公司单位依规安排员工在日法定标准上班时间之外增加上班时间的,依照不低于劳动合同书要求的员工自己钟头标准工资的150%付款员工薪水;

(二)公司单位依规安排员工在歇息日工作中,而又不可以分配调休的,依照不低于劳动合同书要求的员工自己日或时间标准工资的200%付款员工薪水;

(三)公司单位依规安排员工在法律规定请假节日工作中的,依照不低于劳动合同书要求的员工自己日或时间标准工资的300%付款员工薪水。推行计件工资的员工,在进行计件工资预算定额每日任务后,由公司单位分配增加上班时间的,应依据上述要求的标准,各自依照不低于其自己法定工作时间计件工资价格的150%、200%、300%付款其薪水。”

三、根据以上要求,实际分成三种情况:

(1)员工在8个小时工作中日内沒有进行预算定额每日任务,而在8钟头外又增加上班时间以进行预算定额的,不属于加班加点,不理应付款加班费;

(2)员工在8个小时工作中日内提前完成预算定额每日任务,其提前完成的一部分不属于加班加点,不理应付款加班费;

(3)员工在8个小时工作中日内进行劳动定额,在8钟头外又增加上班时间工作中的,归属于加班加点,理应付款加班工资。换句话说,推行计件工资制的员工规定付款加班费务必是在8钟头上班时间外,且是在预算定额之外工作中,这二者务必互相达到。

总的来说,推行计件工资规章制度的企业,员工劳动定额和薪水酬劳理应依据标准工时规章制度有效明确,即计件工资是以标准工时规章制度为测算基本,动者在8钟头内沒有进行预算定额每日任务,增加上班时间以进行预算定额的,不属于加班加点,员工在8钟头内提前完成预算定额每日任务,其提前完成的一部分不属于加班加点。

免责声明:

        本网站内容部分来自互联网自动抓取。相关文本内容仅代表本文作者或发布人自身观点,不代表本站观点或立场。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进行删除处理。

联系邮箱:zhouyameng@vispractice.com

优化薪资结构,降低企业成本
相关文章
相关标签
热门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