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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工工伤险有哪些专业要求,哪些人应参与社保
2021-12-15 15:52
一.民工工伤险有哪些专业要求
依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4〕18号),关键要求有:
一、民工参与工伤险、依规享有工伤保险待遇是《工伤保险条例》授予包含民工在外的各种公司单位员工的主要利益。只要是与公司单位创建劳务关系的民工,公司单位务必立即为她们申请办理参与工伤险的办理手续。对公司单位为民工优先申请办理工伤险的,全国各地经办组织应予申请办理。
二、公司单位注册地址和生产运营地没有同一城镇职工的,正常情况下在注册地址参与工伤险。未在注册地址参与工伤险的,在生产运营地参与工伤险。民工遭受安全事故损害或患职业危害后,在社保缴纳地开展工伤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并按社保缴纳地的要求依规享有工伤保险待遇。公司单位在注册地址和生产运营地均未参与工伤险的,民工遭受安全事故损害或患职业危害后,在生产运营地开展工伤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并按生产运营地的要求依规由公司付款工伤保险待遇。
三、对跨地区流动性(户口没有生产运营地所属省)的民工,在1-4级残废工资待遇的付款方式上,推行一次性付款和长期性付款二种方法,供民工挑选 。民工挑选 一次性享有工伤险长期性工资待遇的,需由民工自己明确提出,与公司单位消除或是停止劳务关系,与城镇职工社保经办组织签署协议,停止工伤险关联
二.哪些人应参与社保
《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第二条要求,省行政区划内的各种公司、个体户、非营利性企业、党政机关、社团组织及机关事业单位理应为与之形成劳务关系的员工或是雇佣工人交纳工伤险费,参与工伤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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