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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在什么情况归属于工伤事故,员工在什么情况视同工伤
2021-12-15 15:52
一。员工在什么情况归属于工伤事故
根据《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第九条要求,员工有下面情况之一的,理应评定为工伤事故:
(一)在上班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作业缘故遭受安全事故损害的;
(二)上班时间前后左右在工作场所内,从业与工作中相关的预备性或是结束工作遭受安全事故损害的;
(三)在上班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执行工作岗位职责遭受暴力行为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危害的;
(五)因工出门期内,因为工作中缘故遭受损害或是发生安全事故失踪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遭受机动车辆意外损害的;
(七)法律法规、行政规章明文规定理应评定为工伤事故的其它情况。
二。员工在什么情况视同工伤
根据《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第十条要求,员工有下面情况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上班时间和岗位,突发性病症身亡或是在四十八钟头以内经医治无效身亡的;
(二)在抢险救援等维护保养国家主权、集体利益主题活动中遭受损害的;
(三)因办公环境存有有害有害物或是在公司单位食堂就餐导致急性中毒而住院治疗救治医治,并经县级以上疾病预防单位认证的;
(四)由公司单位分派前去我国公布的瘟疫区工作中而感柒病疫的;
(五)员工原在部队服现役,因战、因公负伤伤残,已获得改革伤残军人证,到公司单位后老伤发作的。
员工有前述第(一)、(二)、(三)、(四)项情况的,依照本规章的相关要求享有工伤保险待遇;员工有前述第(五)项情况的,依照本规章的相关要求享有除一次性残废补助费之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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