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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起月薪加“企业分红保险”不够21000元者可免交个人所得税

2021-04-06 15:34

  当下许多企业员工依规参与基本上社会养老保险的基本上,还创建自身的企业分红保险,以填补企业员工的养老保险金。昨日新闻记者从南宁市税收单位掌握到,从2020年1月30日起,若薪水再加上企业分红保险未做到2000元个人所得税起征规范,能够 免交相对应个人所得税。

  按新颁布的有关要求,从2020年1月30日起,企业分红保险的企业交费一部分记入员工个人帐户时,当与月本人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之和未超出个人所得税花费扣减规范的,不征缴个人所得税。换句话说,假如企业员工的当月薪水再加上分红保险帐户交费总金额未做到2000元个税起征规范,可以不征缴个人所得税。

  据统计,在此之前,无论本人月工薪阶层收益与记入本人分红保险帐户的企业交费之和是不是小于个人所得税花费扣减规范,对企业这一部分交费,都看作本人一个月的薪水、薪酬(不与一切正常薪水、薪酬合拼),不可扣减一切花费,务必按工薪阶层个人所得交纳个人所得税,并由企业在交费时代收代缴。(新闻记者 李丽颜)

  基本概念

  企业分红保险:就是指企业以及员工在依规参与基本上社会养老保险的基本上,同意创建的填补社会养老保险规章制度,是多层面社会养老保险管理体系的构成部分,由我国宏观指导、企业內部管理决策实行,也称之为“第二养老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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