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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事假日数怎么计算,持续请病假工资如何计算?

2021-11-29 16:34

一、病事假日数怎么计算

一切企业员工因生病或非因工受伤,必须停止工作诊疗时,公司应当依据员工自己具体参与工作时间与在本企业参加工作时间,给与一定的医疗期。

医疗期就是指企业员工因生病或非因工受伤停止工作看病时,公司不可消除劳动合同书的期限,也就是生病或非因工受伤员工的病事假假日。

病症或非因工受伤请假日数应按具体请假日数测算,持续请假期限内带有歇息日、节假日日的应予以去除。而下列公式计算中提及的计薪日定义,就是指国家规定的规章制度工作中日加法律规定请假日,比如小冯企业的规章制度工作中日是每星期工作中5天歇息2天,6月份企业规章制度工作中日是20 天,如果是5月份就得再加上“五一”3天法律规定请假日,而不是统一的国家规定的20。92天月均值工作中日数。

月病假工资=病假工资的测算数量×相对应的病假工资的测算指数。

日病假工资=病假工资的测算数量÷本月计薪日×相对应的病假工资的测算指数。

二、持续请病假工资如何计算

1、员工病症或非因工受伤持续请假在6个月之内的病假工资(又被称为病症请假薪水)是依照连续工龄各自明确的:

(1)连续工龄不满意2年者,病假工资为自己薪水的60%;

(2)连续工龄满2年不满意四年者,病假工资为自己薪水的70%;

(3)连续工龄满四年不满意六年者,病假工资为自己薪水的80%;

(4)连续工龄满六年不满意八年者,病假工资为自己薪水的90%;

(5)连续工龄满八年及八年以上者,病假工资为自己薪水的100%。

2、员工病症或非因工受伤持续请假超出6个月的病假工资(又被称为病症救济费)也是依照连续工龄各自明确的:

(1)连续工龄不满意一年者,病症救济费为自己薪水的40%;

(2)连续工龄满一年不满意三年者,病症救济费为自己薪水的50%;

(3)连续工龄满三年及三年以上者,病症救济费为自己薪水的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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