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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假的法律法规,生育假的日数如何计算?
2021-11-22 16:12
一、生育假的法律法规
生育假,就是指在职人员女性预产期前后左右的请假工资待遇,一般从孕妇分娩前大半个月至生完孩子2个半月,晚婚晚育年龄者可前后左右至后四个月,女工生孕享有不少于九十天的生育假。2011年11月21日,国务院办公厅法纪公司办公室全篇发布《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条例(征求意见稿)》,即日起生育假由90天升至14周, 生孕小产医疗费由企业付款。2012年4月18日,国务院办公厅常务会决议并标准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草案)》。议案将女工生孕享有的生育假由90天增加至98天,并标准了有关工资待遇。
二、生育假的日数如何计算?
女职工产假各自按以下状况实行(上海女工劳动防护方法第十四条)
(一)生育假:98天 30天(晚婚晚育) 15天(孕妇难产) 15天(双胞胎每多生一个宝宝)
第一、单胎选择顺产者,给与生育假九十八天,在其中产前歇息十五天,生完孩子歇息八十三天。
第二、难产假。剖宫产、Ⅲ度会阴部裂开提升15天;吸引产、钳产、臀位产提升15天;
第三、 晚育假提升15天;
第四、双胞胎产假时间,每多生孕一个宝宝提升15天;
(二)生育假需给予的有效证件
身份证件、结婚证书、办准生证、出生证明和独生子女证(独生子女证全称之为独生子爸爸妈妈光彩证,自行终生只生孕一个儿女的夫妇)。
按国家规定一切正常生产制造的女工有权利享有生育假、哺乳假,应视作一切正常出勤率,一切企业本人不可苛扣其薪水、福利、补助及其考勤管理奖励金,不危害晋升、调薪水,并测算其工作年限,相反则违背国家劳动法,损害了女工的合法权利,可到有关部门检举并申请办理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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