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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一员工辞职后又新员工入职还能够再承诺实习期吗

2021-11-12 16:38

一.同一员工辞职后又新员工入职还能够再承诺实习期吗

“同一用人公司与同一员工只有签署一次实习期”,针对这一点现阶段有二种不一样的了解。第一种理解是:人是原先的人,企业是原先的企业,同一员工和同一用人公司不能够承诺第二次实习期。即便是员工辞职后再度新员工入职也一样要遵循此一要求。第二种理解是:只有約定一次实习期就是指同一员工与同一用人公司在劳务关系持续期内,不可以再度承诺实习期。辞职后再度面试的不在此限,能够再次承诺实习期。

第一种理解是恰当的,仅有那样了解才合乎劳动法的条款。在对劳动法有不一样见解的情形下,依据罪刑法定,理应依照有益于工人的标准去表述,按第一种了解才合乎这一标准。从情与理上讲,员工原先在同一用人公司工作中过,对其专业能力和工作业绩,用人公司是清晰的,如不可以担任,企业能够采用不录取,即然录取,那么就不可以再度承诺实习期。

二.实习期有关要求

1.实习期就是指包含在劳动合同书期内,用人公司对员工是不是达标开展考评,员工对用人公司是不是满足自身规定也开展考评的限期,这也是一种彼此双选的主要表现 。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工作合同期限三个月之上不满意一年的,实习期不可超出一个月;工作合同期限一年之上不满意三年的,实习期不可超出二个月;三年之上固定不动时间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书,实习期不可超出六个月。

3.有关试用期辞退有无赔偿的难题

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下面情况之一的,用人公司理应向员工支出经济补偿金:

(一)员工按照此方法第三十八条要求消除劳动合同书的;

(二)用人公司按照刑法第三十六条要求向员工明确提出消除劳动合同书并与员工协商一致消除劳动合同书的;

(三)用人公司按照此方法第四十条要求消除劳动合同书的;

(四)用人公司按照此方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要求消除劳动合同书的;

(五)除用人公司保持或是提升劳动合同书承诺标准续签劳动合同书,员工不同意续签的情况外,按照此方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要求确认固定不动限期合同的;

(六)按照此方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要求停止劳动合同书的;

(七)法律法规.行政规章要求的别的情况。

在了解了同一员工辞职后又新员工入职是不是要再承诺实习期这个问题以后,大伙儿在辞职和新员工入职的情况下一定要谨慎,要考虑到好相对应的不良影响,在均衡后再作出决定,与此同时还要留意保护自己做为员工的合法权利,必需的过程中能够举起法规的武器装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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