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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继承法(含法律条文)_主席令24号

2021-03-30 14:35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制订是为更强维护中国公民的私有财产的遗产继承,财产继承就是指由法律法规立即要求继承者范畴、继承顺序、遗产分配标准的一种承继方法,承继从被继承人身亡时逐渐。

我国继承法全文与法律条文

【发文字号】:我国主席令第24号
【实行日期】:19851001

文件目录
  • 第一章 总 则
  • 第二章 财产继承
  • 第三章 遗产继承和赠与
  • 第四章 财产的解决
  • 第五章 附录
  • 法律条文
  • 常见问题

第一章 通则

第一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要求,为维护中国公民的私有财产的遗产继承,制订此方法。

第二条 承继从被继承人身亡时逐渐。

第三条 财产是中国公民身亡时遗留下的本人合法财产,包含:中国公民的收益;中国公民的房子、存款和日常生活用品;中国公民的树木、家畜和禽畜;中国公民的珍贵文物、中小学图书;法律法规容许中国公民全部的生产要素;中国公民的版权、专利中的财产权;中国公民的别的合法财产。

第四条 个体承包劳动所得的本人盈利,按照此方法要求承继。个体承包,按照法律法规容许由继承者再次承揽的,依照承包协议申请办理。

第五条 承继逐渐后,依照财产继承申请办理;有遗书的,依照遗产继承或是赠与申请办理;有赠与抚养协议书的,依照协议书申请办理。

第六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遗产继承、受赠与权,由他的法定监护人委托履行。限定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遗产继承、受赠与权,由他的法定监护人委托履行,或是征求法定监护人愿意后履行。

第七条 继承者有以下个人行为之一的,缺失遗产继承:有意残害被继承人的;为角逐财产而残害别的继承者的;丢弃被继承人的,或是凌虐被继承人情节恶劣的;仿冒、伪造或是消毁遗书,情节恶劣的。

第八条 遗产继承纠纷案件提到起诉的限期为二年,自继承者了解或是理应了解其支配权被侵犯之日起测算。可是,自承继逐渐之日起超出二十年的,不可再提到起诉。

第二章 财产继承

第九条 遗产继承人人平等。

第十条 财产依照以下次序承继:第一次序:另一半、儿女、爸爸妈妈。第二次序:兄妹、爷爷奶奶、外祖父母。承继逐渐后,由第一次序继承者承继,第二次序继承者不承继。沒有第一次序继承者承继的,由第二次序继承者承继。此方法所讲的儿女,包含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儿女和有抚养关联的继子女。

此方法所讲的爸爸妈妈,包含生父母、父母和有抚养关联的继爸爸妈妈。此方法所讲的兄妹,包含同爸爸妈妈的兄妹、同母异父或是同母异父的兄妹、养兄妹、有抚养关联的继兄妹。

第十一条 被继承人的儿女在于被继承人身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儿女的小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有承继他的爸爸或是妈妈有权利承继的财产市场份额。

第十二条 离异儿媳妇公账、婆,离异姑爷对老丈人、丈母娘,尽了关键赡养义务的,做为第一次序继承者。

第十三条 同一次序继承者遗产继承的市场份额,一般理应平等。对日常生活有独特艰难的欠缺劳动者工作能力的继承者,分派财产时,理应给予照料。对被继承人尽了关键扶养义务或是与被继承人一同日常生活的继承者,分派财产时,能够分多。有抚养工作能力和有抚养标准的继承者,不绝扶养义务的,分派财产时,理应分不清或是少分。 继承者商议愿意的,还可以不均匀等。

第十四条 对继承者之外的借助被继承人抚养的欠缺劳动者工作能力又沒有固定收入的人,或是继承者之外的对被继承人抚养较多的人,能够分到她们适度的财产。

第十五条 继承者理应秉着互谅互让、和谐团结一致的精神实质,商议解决承继难题。遗产分割的時间、方法和市场份额,由继承者商议明确。商议不了的,能够由人民调解联合会协商或是向人民检察院提到起诉。

第三章 遗产继承和赠与

第十六条 中国公民能够按照此方法要求自书遗嘱处罚财产,并能够特定遗嘱执行人。中国公民能够自书遗嘱将财产特定由遗嘱执行人的一人或是数人承继。中国公民能够自书遗嘱将财产赠送给我国、团体或是遗嘱执行人之外的人。

第十七条 公证遗嘱由遗书人经公证处申请办理。自书遗嘱由遗书人亲笔写撰写,签字,标明年、月、日。 代书遗嘱理应有两个之上见证到场印证,由在其中一人代书,标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别的见证和遗书人签字。以音频方式立的遗书,理应有两个之上见证到场印证。遗书人到紧急时刻下,能够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理应有两个之上见证到场印证。紧急时刻消除后,遗书人可以用书面形式或是音频方式自书遗嘱的,其始的口头遗嘱失效。

第十八条 以下工作人员不可以做为遗嘱见证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定民事行为能力人;继承者、受受赠人;与继承者、受受赠人有利益关系的人。

第十九条 遗书理应对欠缺劳动者工作能力又沒有固定收入的继承者保存必需的财产市场份额。

第二十条 遗书人能够撤消、变动自身其始的遗书。立有数份遗书,內容相排斥的,以最终的遗书为标准。 自书、代书、音频、口头遗嘱,不可撤消、变动公证遗嘱。

第二十一条 遗产继承或是赠与附带责任的,继承者或是受受赠人理应行使权力。沒有书面通知不行使权力的,经相关企业或是本人要求,人民检察院能够撤销他接纳财产的支配权。

第二十二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是限定民事行为能力人其始的遗书失效。遗书务必表明遗书人的真正含意,受威逼、蒙骗其始的遗书失效。仿冒的遗书失效。遗书被伪造的,伪造的內容失效。

第四章 财产的解决

第二十三条 承继逐渐后,了解被继承人身亡的继承者理应立即通告别的继承者和遗嘱执行人。继承者中没有人了解被继承人身亡或是了解被继承人身亡而不可以通告的,由被继承人死前所属单位或是居住地的社区居委会、村委会承担通告。

第二十四条 存在财产的人,理应妥当存放财产,所有人不可强占或是争夺。

第二十五条 承继逐渐后,继承者舍弃承继的,理应在财产解决前,做出舍弃承继的表明。沒有表明的,视作接纳承继。受受赠人理应在了解受赠与后2个月内,做出接纳或是舍弃受赠与的表明,期满沒有表明的,视作舍弃受赠与。

第二十六条 夫妇在夫妻关系续存期内个人所得的一同全部的资产,除有承诺的之外,假如切分财产,理应先将一同全部的资产的一半分离出来为另一半全部,其他的为被继承人的财产。财产在家中现有资产当中的,遗产分割时,理应先分离出来别人的资产。

第二十七条 有以下情况之一的,财产中的相关一部分依照财产继承申请办理:遗产继承人舍弃承继或是受受赠人舍弃受赠与的;遗产继承人缺失遗产继承的;遗产继承人、受受赠人在于遗书人死亡的;遗书失效一部分所涉及到的财产;遗书未处罚的财产。

第二十八条 遗产分割时,理应保存胎宝宝的承继市场份额。胎宝宝出世时是死体的,保存的市场份额依照财产继承申请办理。

第二十九条 遗产分割理应有益于生产制造和生活需要,不危害财产的效应。不适合切分的财产,能够采用折扣率、适度赔偿或是现有等方式解决。

第三十条 夫妇一方身亡后另一方二婚的,有权利处罚所承继的资产,所有人不可干预。

第三十一条 中国公民能够与抚养人签署赠与抚养协议书。依照协议书,抚养人担负该中国公民养育死葬的责任,具有受赠与的支配权。中国公民能够与集体制机构签署赠与抚养协议书。依照协议书,集体制机构担负该中国公民养育死葬的责任,具有受赠与的支配权。

第三十二条没有人承继又没有人受赠与的财产,归国家所有;逝者死前是集体制机构组员的,归所属集体制机构全部。

第三十三条 遗产继承理应偿还被继承人依规理应交纳的税金和负债,交纳税金和偿还债务以他的财产具体使用价值为限。超出财产具体使用价值一部分,继承者同意还款的不在此限。继承者舍弃承继的,对被继承人依规理应交纳的税金和负债能够不辜负还款义务。

第三十四条 实行赠与不可防碍偿还受赠人依规理应交纳的税金和负债。

第五章 附录

第三十五条 民族自治地区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能够依据此方法的标准,融合本地中华民族继承遗产的详细情况,制订随机应变的或是填补的要求。自治州的要求,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办理备案。自治区、彝族自治州的要求,报省或是自治州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准许后起效,并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办理备案。

第三十六条 中国人承继在我国海外的财产或是承继在我国地区的老外的财产,动产抵押可用被继承人居住地法律法规,房产可用房产所在城市法律法规。老外承继在我国地区的财产或是承继在我国海外的中国人的财产,动产抵押可用被继承人居住地法律法规,房产可用房产所在城市法律法规。我国与国外订有不平等条约、协约的,依照不平等条约、协约申请办理。

第三十七条 此方法自一九八五年十月一日起实施。

法律条文

第六届全国代表大会第三次大会根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是在我国中国公民解决承继难题的规则,是人民检察院恰当、立即案件审理承继案子的根据。人民检察院贯彻实施继承法,要依据社会主义社会的法纪标准,坚持不懈遗产继承人人平等,落实相互之间扶持和权利与义务相一致的精神实质,依规维护中国公民的私有财产的遗产继承。

一、有关通则一部分

1、承继从被继承人生理学身亡或被宣告死亡时逐渐。下落不明人被宣告死亡的,以民事判决中明确的下落不明人的身亡日期,为承继逐渐的時间。
2、互相有承继关联的好多个人到同一事情中身亡,如不可以明确身亡依次時间的,确定沒有继承者的人先身亡。身亡人分别都是有继承者的,如好多个身亡人辈份不一样,确定老人先身亡;好多个身亡人辈分同样,确定另外身亡,彼此之间不产生承继,由她们分别的继承者各自承继。
3、中国公民可承继的别的合法财产包含商业票据和执行标底为财产的债务等。
4、项目承包人身亡时并未获得承揽盈利的,可把逝者死前对承揽所资金投入的资产和所投入的劳动者以及升值和孳息,由发包单位或是延续承包协议的人有效折扣率、赔偿。其格价做为财产。
5、被继承人死前与别人订有赠与抚养协议,另外又立有遗书的,承继逐渐后,假如赠与抚养协议与遗书沒有排斥,财产各自按协议书和遗书解决;如果有排斥,按协议书解决,与协议书排斥的遗书所有或一部分失效。
6、遗产继承人依遗书获得财产后,仍有权利依继承法第十三条的要求获得遗书未处罚的财产。
7、不满意十岁的少年儿童、精神病人,理应评定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已满十岁,不满意十八周岁的未成年,理应评定其为限定民事行为能力人。
8、法定监护人代理商被代理人履行遗产继承、受赠与权,不可危害被代理人的权益。法定监护人一般不可以代理商被代理人舍弃遗产继承,受赠与权。显著危害被代理人权益的,应评定其代理商个人行为失效。
9、在遗产继承中,继承者中间因是不是缺失遗产继承产生纠纷案件,起诉到人民检察院的,由人民检察院依据继承法第七条的要求,裁定确定其是不是缺失遗产继承。
10、继承者凌虐被继承人剧情是不是比较严重,能够从执行凌虐个人行为的時间、方式、不良影响和社会影响等层面评定。 凌虐被继承人情节恶劣的,无论是不是追责刑事处罚,均可确定其缺失遗产继承。
11、继承者有意残害被继承人的,无论是既遂或是未遂,均应确定其缺失遗产继承。
12、继承者有继承法第七条第(一)项或第(二)项列出之个人行为,而被继承人以遗书将财产特定由该继承者承继的,可确定遗书失效,并按继承法第七条的要求解决。
13、继承者凌虐被继承人情节恶劣的,或是丢弃被继承人的,如之后确实有悔过主要表现,并且被凌虐人、被抛弃人死前又表明宽容,并不确定其缺失遗产继承。
14、继承者仿冒、伪造或是消毁遗书,损害了欠缺劳动者工作能力又无固定收入的继承者的权益,并导致其日常生活艰难的,应评定其个人行为情节恶劣。
15、在诉讼时效期间期内内,因不能抵触的理由致继承者没法认为承继支配权的,人民检察院可按中断诉讼时效期间解决。
16、继承者在了解自身的支配权遭受侵害之日起的二年以内,其遗产继承权纠纷案件确在人民调解联合会开展协商期内,可按中断诉讼时效期间解决。
17、继承者因财产继承纠纷向人民检察院提到起诉,诉讼时效期间即是终断。
18、自承继逐渐之日起的第十八年至第二十年期内内,继承者才知道自身的支配权被侵犯的,其提到起诉的支配权,理应在承继逐渐之日起的二十年以内履行,超出二十年的,不可再次提到起诉。

二、有关财产继承一部分

19、被收养人对父母尽了赡养义务,另外又对生父母抚养较多的,除可依继承法第十条的要求承继父母的财产外,还可依继承法第十四条的要求分到生父母的适度的财产。
20、在旧时代产生的一夫多妻家中中,儿女与母亲之外的爸爸的别的另一半中间产生养育关联的,互有遗产继承。
21、继子女承继了继爸爸妈妈财产的,不危害其承继生父母的财产。继爸爸妈妈承继了继子女财产的,不危害其承继生儿女的财产。
22、养爷爷奶奶与养小孙子女的关联,视作父母与养儿女关联的,可相互之间第一次序继承者。
23、养儿女与生儿女中间、养儿女与养儿女中间,系养兄妹,可相互之间第二次序继承者。被收养人两者之间亲弟兄姊妹中间的权利与义务关联,因收留关联的创立而清除,不可以相互之间第二次序继承者。
24、继兄妹中间的遗产继承,因继兄妹中间的抚养关联而产生。沒有抚养关联的,不可以相互之间第二次序继承者。继兄妹中间互相承继了财产的,不危害其承继亲弟兄姊妹的财产。
25、被继承人的小孙子女、外孙女、重孙儿女、外重孙儿女都能够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不受辈数的限定。
26、被继承人的养儿女、已产生抚养关联的继子女的生儿女可代位继承;被继承人亲生子女的养儿女可代位继承;被继承人养儿女的养儿女可代位继承;与被继承人已产生抚养关联的继子女的养儿女还可以代位继承。
27、代位继承人欠缺劳动者工作能力又沒有固定收入,或是对被继承人尽过关键赡养义务的,分派财产时,能够分多。
28、继承者缺失遗产继承的,其小辈直系血亲不可代位继承。如该代位继承人欠缺劳动者工作能力又沒有固定收入,或对被继承人尽赡养义务较多的,可适度分到财产。
29、离异儿媳妇对公公婆婆、离异姑爷对老丈人、丈母娘,不管其是不是二婚,依继承法第十二条要求做为第一次序继承者时,不危害其儿女代位继承。
30、对被继承人日常生活出示了关键经济来源,或在劳务公司等层面给与了关键扶持的,理应评定其尽了关键赡养义务或关键扶养义务。
31、依继承法第十四条要求能够分到适度财产的人,分到她们财产时,按详细情况可超过或低于继承者。
32、依继承法第十四条要求能够分到适度财产的人,在其依规获得被继承人财产的支配权遭受侵害时,自己有权利以单独的起诉行为主体的资质向人民检察院提到起诉。但在遗产分割时,明知道而未明确提出要求的,一般未予审理;不知道而未明确提出要求,在二年之内提起诉讼的,应予以审理。
33、继承者有抚养工作能力和抚养标准,想要尽扶养义务,但被继承人因为有收入来源和劳动者工作能力,确立表明不规定其抚养的,分派财产时,一般不可因而而危害其承继市场份额。
34、有抚养工作能力和抚养标准的继承者尽管与被继承人一同日常生活,但对必须抚养的被继承人不绝扶养义务,分派财产时,能够少分或是分不清。

三、有关遗产继承一部分

35、继承法执行前签订的,方式上稍有缺乏的遗书,如內容合理合法,又有充足直接证据证实确为遗书人真正法律行为的,能够评定遗书合理。
36、继承者、受受赠人的债务人、借款人,一同运营的合作伙伴,也理应视作与继承者、受受赠人有利益关系,不可以做为遗书的见证。
37、遗书人未保存欠缺劳动者工作能力又沒有固定收入的继承者的财产市场份额,财产解决时,理应为该继承者留有必需的财产,所剩余的部分,才可参考遗书明确的分配机制解决。继承者是不是欠缺劳动者工作能力又沒有固定收入,应按遗书起效时该继承者的详细情况明确。
38、遗书人以遗书处罚了归属于我国、团体或别人全部的资产,遗书的这一部分,应评定失效。
39、遗书人死前的个人行为与遗嘱的意思表明反过来,而使遗书处罚的资产在承继逐渐前损毁、一部分损毁或所有权转移、一部分迁移的,遗书视作被撤消或一部分被撤消。
40、中国公民在遗嘱中涉及到人死之后财产处罚的內容,确为逝者真正含意的表明,有自己签字并标明了年、月、日,又无反过来直接证据的,可按自书遗嘱看待。
41、遗书人自书遗嘱时务必有民事行为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其始的遗书,即便 其自己之后拥有民事行为能力,仍属失效遗书。遗书人自书遗嘱时有民事行为能力,之后缺失了民事行为能力,不危害遗书的法律效力。
42、遗书人以不一样方式立有数份內容相排斥的遗书,在其中有公证遗嘱的,以最终所立公证遗嘱为标准;沒有公证遗嘱的,以最终其始的遗书为标准。
43、附责任的遗产继承或赠与,如责任可以执行,而继承者、受受赠人无书面通知不执行,经收益人或别的继承者要求,人民检察院能够撤销他接纳附责任那一部分财产的支配权,由明确提出要求的继承者或收益人承担按遗书人的意向行使权力,接纳财产。

四、有关财产的解决一部分

44、人民检察院在案件审理承继案子时,假如了解有继承者而没法通告的,切分财产时,要保存其应承继的财产,并明确该财产的代管人或存放企业。
45、理应为胎宝宝保存的财产市场份额沒有保存的需从继承者所承继的财产中扣回。
为胎宝宝保存的财产市场份额,如胎宝宝出世后身亡的,由其继承者承继;如胎宝宝出世时便是死体的,由被继承人的继承者承继。
46、继承者因舍弃遗产继承,致其不可以执行法定义务的,舍弃遗产继承的个人行为失效。
47、继承者舍弃承继理应以书面通知向别的继承者表明。用口头上方法表明舍弃承继,自己认可,或有其他充足直接证据证实的,也理应评定其合理。
48、在起诉中,继承者向人民检察院以口头上方法表明舍弃承继的,要制做询问笔录,由舍弃承继的人签字。
49、继承者舍弃继承的意思表明,理应在承继逐渐后、遗产分割前做出。遗产分割后表明舍弃的不会再是遗产继承,只是使用权。
50、财产解决前或在起诉进行中,继承者对舍弃承继翻悔的,由人民检察院依据其明确提出的实际原因,决策是不是认可。财产解决后,继承者对舍弃承继翻悔的,不予承认。
51、舍弃承继的法律效力,上溯承继逐渐的時间。
52、承继逐渐后,继承者沒有表明舍弃承继,并于遗产分割前身亡的,其遗产继承的支配权迁移给他们的合理合法继承者。
53、承继逐渐后,受受赠人表明接纳赠与,并于遗产分割前身亡的,其接纳赠与的支配权迁移给他们的继承者。
54、由我国或团体机构提供生活费的烈属和享有社会救济的城镇居民,其财产仍应准予合理合法继承者承继。
55、团体机构对“五保户”推行“五保”时,彼此有抚养协议书的,按协议书解决;沒有抚养协议,逝者有遗产继承人或遗嘱执行人规定承继的,按遗产继承或财产继承解决,但团体机构有权利规定扣回“五保”花费。
56、抚养人或团体机构与中国公民订有赠与抚养协议书,抚养人或团体机构无书面通知不执行,致协议书消除的,不可以具有受赠与的支配权,其付款的供奉花费一般未予赔偿;受赠人无书面通知不执行,致协议书消除的,则应还款抚养人或团体机构已付款的供奉花费。
57、财产因没有人承继交由我国或团体机构全部时,按继承法第十四条要求能够分到财产的人明确提出获得财产的规定,人民检察院应视状况适度分到财产。
58、人民检察院在切分财产中的房子、生产要素和特殊岗位所必须的资产时,应根据有益于充分发挥其应用经济效益和继承者的具体必须,兼具各继承者的权益开展解决。
59、人民检察院对有意藏匿、强占或争夺财产的继承者,能够酌情考虑降低其应承继的财产。
60、承继起诉逐渐后,如继承者、受受赠人含有既不肯参与起诉,又不表明舍弃实体线支配权的,应增加为一同上诉人;已确立表明舍弃承继的,不会再列入被告方。
61、继承者中有欠缺劳动者工作能力又沒有固定收入的人,即便 财产不够偿还债务,也应是其保存适度财产,随后再按继承法第三十三条和民诉法第一百八十条的要求偿还债务。
62、财产已被切分而未偿还债务时,若有财产继承又有遗产继承和赠与的,最先由遗嘱执行人用其个人所得财产偿还债务;不够偿还时,剩下的负债由遗产继承人与受受赠人按占比用个人所得财产还款;假如仅有遗产继承和赠与的,由遗产继承人与受受赠人按占比用个人所得财产还款。

五、有关附录一部分

63、对外承继,财产为动产抵押的,可用被继承人居住地法律法规,即可用被继承人死前最终居住地我国的法律法规。
64、继承法推行前,人民检察院早已移诉的承继案子,继承法实施后,按审判监督程序流程提到重审的,可用移诉时的相关现行政策、法律法规。人民检察院对继承法起效前早已审理,起效时并未移诉的承继案子,可用继承法。但不可再以超出诉讼时效期间为由驳回起诉。

常见问题

一、我国继承法的法律规定次序是啥?
【答】:财产继承就是指由法律法规立即要求继承者范畴、继承顺序、遗产分配标准的一种承继方法。说白了财产继承,就是指既法律法规立即要求继承者的范畴和继承顺序,又由法律法规立即要求财产市场份额分配机制的承继方法。在我国继承法在第二章“财产继承”中要求,被继承人的另一半、儿女、爸爸妈妈、兄妹、爷爷奶奶、外祖父母为遗嘱执行人,具有遗产继承 。
遗产继承:遗产继承就是指被继承人死前能够自书遗嘱将本人合法财产特定由遗嘱执行人的一人或数人承继的一种承继方法。遗产继承的较大优势取决于被继承人可以充足依照自身的意向处罚资产。
赠与:中国公民将自身的丧生资产待人死之后不交给家属,而赠送给遗嘱执行人之外的人,它是法律法规所容许的。遗嘱执行人之外的人得到 遗书中特定的资产,为归属于遗产继承,而归属于受受赠人根据所受赠人(自书遗嘱人)的赠与获得资产。受受赠人得到 的赠与的资产,受在我国法律法规维护。

二、法律法规上的财产是怎样界定的?
【答】:做为财产务必具有三个标准:
其一务必是中国公民身亡时遗留下的资产。
其二务必是中国公民个人财产的资产。
其三务必是合理合法的资产。法律法规上把依规承继逝者财产的人,称之为继承者。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中的儿女是指什么?
【答】:此方法所讲的儿女,包含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儿女和有抚养关联的继子女。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遗产分配标准关键包含什么內容?
【答】:一般平等标准也称均值分配机制,即同一次序的继承者中间遗产继承的市场份额,一般理应平等地;适度照料标准同是一个次序的继承者,状况生活品质很有可能差距非常大,可用这一标准标准为日常生活独特艰难和欠缺劳动者工作能力;权利与义务相一致标准这一遗产分配标准展现了继承者与被继承人中间的权利与义务关联;互相商议标准 指遗嘱执行人在分派财产时,要秉着这一标准解决承继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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