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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属于企业拖欠工资的情况有什么,公司拖欠工资该怎么办

2021-10-29 16:00

一.不属于企业拖欠工资的情况有什么

1.用人公司不可乱扣或是无端克扣员工薪水。但有以下状况之一的,用人公司能够代缴员工薪水:

(1)用人公司代收代缴的个人所得税;

(2)用人公司代收代缴的应由员工自己压力的各种社会中保费;

(3)民事判决.判决中规定代缴的赡养费.抚养费;

(4)法律法规.政策法规要求能够从员工薪水中减除的其它杂费。

2.下列减发放工资的状况也不属于乱扣:

(1) 我国的法律法规.政策法规中有明文规定的;

(2) 依规签署的劳务合同中有明文规定的;

(3) 用人公司应当制订并经职代会准许的厂规.厂纪中有明文规定的;

(4) 公司职工薪酬与经济收益相联络,经济收益下幅时,薪水必需下幅的( 但付款给给予一切正常工作员工的薪资不可小于本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规范);

(5)因员工请事假等相对应减发放工资等。

3.无端托欠不包括:

(1)用人公司碰到非人工能够抵触的洪涝灾害.战事等缘故,没法按期付款薪水;

(2)用人公司是因为生产运营艰难. 周转资金遭受危害,在征求本企业公会允许后,可临时推迟付款员工薪水,推迟時间的最多限定可由各省市.自治州.市辖区工作行政机关依据全国各地状况明确。除上述所说情况外,欠薪均属无端托欠。

二.公司拖欠工资该怎么办

原社会保障部《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劳部发〔1994〕481号)第3条要求,公司乱扣或是无端克扣员工薪水的,及其拒不付款增加上班时间薪水酬劳的,除在要求的時间付款员工薪水收入外,还要加发等同于薪水酬劳25%的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法》第85条要求,企业违反工资支付责任,包含未依照合同的承诺或是国家规定立即全额付款工人劳务报酬,以小于本地最低工资标准规范给员工的薪水或分配加班加点不给工资的,由工作行政机关勒令期限付款劳务报酬.加班工资;劳务报酬小于本地最低工资标准标准规定的,理应付款其差值一部分;贷款逾期不付款的,勒令公司按适应额度的50%-100%的规范向员工用负赔偿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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