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辞职的情况下没发加班费员工应该怎么办?

2021-10-28 16:26

一.辞职的情况下没发加班费员工应该怎么办?

员工一切正常辞职后用人公司不发工资的,员工能够与其说开展商议,商议不成功的能够向协商机构申请办理协商;不肯协商.协商不了或达到民事调解书后不执行的,能够向民事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气的,能够向人民检察院提到起诉。

但是员工自动离职,沒有提早30天书面形式明确提出辞职,用人公司也不会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状况,员工归属于违反规定。用人公司应当全额的付款员工薪水,可是该员工给用人公司带来的立即财产损失.招骋造成的花费,用人公司能够规定员工担负。

二.法律规定是啥?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五条 未依规付款劳务报酬.经济补偿金等的法律依据

用人公司有以下情况之一的,由工作行政机关勒令期限付款劳务报酬.加班工资或是经济补偿金;劳务报酬小于本地最低工资标准标准规定的,理应付款其差值一部分;贷款逾期不付款的,勒令用人公司按适应额度百分之五十之上百分之一百下列的规范向员工用负赔偿费:

(一)未依照合同的承诺或是国家规定立即全额付款工人经济补偿金的;

(二)小于本地最低工资标准规范给员工薪水的;

(三)分配加班加点不给工资的;

(四)消除或是停止劳动合同书,未按照本政策法规定项员工支出经济补偿金的。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条 应用领域

我国境內的劳动合同与用人单位发生的以下关于劳动仲裁,可用此方法:

(一)因确定劳务关系产生的异议;

(二)因签订.执行.变动.消除和停止劳动合同书产生的异议;

(三)因开除.解雇和离职.辞职产生的异议;

(四)因上班时间.歇息请假.社保.福利.学习培训及其劳动防护产生的异议;

(五)因劳务报酬.工伤事故医疗费用.经济补偿金和赔偿费等产生的异议;

(六)法律法规.政策法规要求的任何关于劳动仲裁。

第五条 关于劳动仲裁处理的主要程序流程

产生关于劳动仲裁,被告方不愿意商议.商议不了或达到调解协议后不执行的,能够向协商机构申请办理协商;不肯协商.协商不了或达到民事调解书后不执行的,能够向民事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气的,除此方法另有要求的外,能够向人民检察院提到起诉。

员工积极提出辞职的缘故只有是企业并不像员工付款薪水或是是不以员工交纳社保的,及其企业规定员工从业非法活动的,就算是工作合同期限沒有期满的,也是无需缴纳合同违约金的,如果是不会有下列情况,员工向离职的,能够立即与企业来进行商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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