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服咨询 电话咨询
扫码关注
回到顶部

怀孕期不可以工作企业不发工资吗?

2021-10-22 16:50

一,怀孕期不可以工作企业不发工资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九条:女工在怀孕期间,预产期,哺乳期间内,用人公司不能消除劳动合同书。  

《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四条:不能在女工怀孕期间,预产期,哺乳期间下降其标准工资,或是消除劳动合同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二十七条:一切企业不可因完婚,孕期,生育假,喂奶等情况,减少企业员工的薪水,解雇女工,单方面消除工作(聘请)合同书或是服务合同。可是,女工规定停止工作(聘请)合同书或是服务合同的以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六十一条:不可分配女工在怀孕期从业国家规定的第三级精力劳动效率的劳动者和怀孕期间忌讳从业(见《女职工禁忌劳动范围的规定》中第五,六,七条要求)的工作。对孕期七个月之上的女工,不可分配其增加上班时间和晚班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六十三条:不可分配女工在喂奶没满一周岁的宝宝期内从业国家规定的第三级精力劳动效率的劳动者和哺乳期禁忌从业的别的工作,不可分配其增加上班时间和晚班工作。

二,法律条文  

《劳动部关于女职工生育待遇若干问题的通知》第一条,女工孕期不满意4个月小产时,理应依据医务人员单位的建议,给与半个月至30天的生育假;孕期满4个月之上小产时,给与42天生育假。生育假期内,薪水照发。  

女工怀孕不满意12周(含)小产的生育假为半个月; 12周之上16周(含)之内小产的生育假为30天;16周之上28周(含)之内小产的生育假为42天。怀孕28周之上终止怀孕的享有一切正常生孕生育假90天,在其中包含产前请假半个月。  

怀孕期间:孕期检查時间也算是工作時间  

《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七条:孕期的女工,在工作時间内开展孕期检查,理应算是工作時间。  

产时:90天(产前半个月) 孕妇难产半个月 双胞胎半个月(每多生一个加半个月)   

晚婚晚育年龄夫妇彼此中有一方可申请办理加30天生育假。  

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二条:女工生孕享有不少于九十天的生育假。

在怀孕期,女工是能够休产假的,针对休假的个人行为,用人公司不可停收薪水,详细情况下假如牵涉到用人公司出现违反规定法律法规的个人行为,还必须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具体情况来完成合理合法的处罚惩罚,员工能够规定提起诉讼解决。

免责声明:

        本网站内容部分来自互联网自动抓取。相关文本内容仅代表本文作者或发布人自身观点,不代表本站观点或立场。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进行删除处理。

联系邮箱:zhouyameng@vispractice.com

优化薪资结构,降低企业成本
相关文章
相关标签
热门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