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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的基数如何确定,年终双薪如何派发

2021-10-21 16:53

一、员工的基数如何确定

在明确加班费的测算数量时,劳动合同书中对薪水有承诺的,应按不少于劳动合同书订立的员工自己所属职位相对性应的标准工资明确。劳动合同书中并没有承诺的,可由用人公司与员工意味着根据全面商议,在集体合同中确立。用人公司与员工无以上承诺的,按员工自己所属职位一切正常出勤率月薪水的70%明确。要特别注意的是,假如以上方法明确的加班费测算数量小于最低工资标准的,则要按最低工资标准测算。计算方法:

节假日日加班费=加班费的测算数量÷ 20.92× 300%

歇息日加班费=加班费的测算数量 ÷20.92× 200%

测算加班费时,日薪水按人均每月上班时间20。92天换算,钟头薪水则在日薪水的根基上再除于8钟头。

二、年终双薪如何派发

年终双薪,也就是所说的第13个月薪水,相关法律法规中并没有明文规定用人公司务必给员工付款13个月薪水,可是13个月薪水的状况在中国许多公司中十分广泛,是海外公司传出去的一种薪酬方法。有的公司是协议中与员工承诺,干够12个月,或是到年末的情况下,能够享有第13个月的薪水。

假如拥有如此的承诺,公司一定要给员工付款第13个月薪水。假如协议中并没有要求,公司给第13个月薪水就不可以奢求。说到薪水的规范,我国法律中并沒有有关第13个月薪水的所有要求,因此 第13个月薪水计付的信用额度,是标准工资或是全额的薪水,或是或是奖励金,彻底要依据公司与员工的承诺,或是公司薪酬福利现行政策的要求来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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