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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哪日算3倍加班加点?
2021-09-29 16:12
一、哪日算3倍加班加点
凡国家法定假日分配加班加点的,都算三倍工资。
《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第二条要求,整体中国公民放假了的传统节日:
(一)新春,放假了1天(1月1日);
(二)新春佳节,放假了3天(阴历正月初一、初二、初三);
(三)清明时节,放假了1天(阴历清明节当天);
(四)五一劳动节,放假了1天(5月1日);
(五)端午,放假了1天(阴历端午节当天);
(六)中秋佳节,放假了1天(阴历中秋节当天);
(七)十一国庆,放假了3天(10月1日、2日、3日)。
二、加班费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面情况之一的,用人公司应该依照以下标淮付款高过员工一切正常上班时间薪水的薪资酬劳:
(一)分配员工增加上班时间的,付款高于薪水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薪资酬劳;
(二)休息天布置员工工作中又无法布置调休的,付款高于薪水的百分之二百的薪资酬劳;
(三)法定休假日分配员工作业的,付款高于薪水的百分之三百的薪资酬劳。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三条 用人公司在员工进行劳动定额或要求的工作目标后,依据具体必须分配员工在标准规定上班时间之外工作中的,应按下列规范结算薪水:
(一)用人公司依规分配员工在日标准规定上班时间之外增加上班时间的,依照不少于劳动合同书规范的员工自己钟头标准工资的150%付款员工薪水;
(二)用人公司依规分配员工在休息天工作中,而又无法布置调休的,依照不少于劳动合同书规范的员工自己日或钟头标准工资的200%付款员工薪水;
(三)用人公司依规分配员工在法律规定公休传统节日工作中的,依照不少于劳动合同书规范的员工自己日或钟头标准工资的300%付款员工薪水。
推行计时工资的员工,在进行记件预算定额每日任务后,由劳动部门分配增加上班时间的,应依据上述要求的标准,各自依照不少于其自己法律规定上班时间记件价格的150%、200%、300%付款其薪水。
经工作行政机关准许推行综合性测算时间工时制度的,其综合性测算上班时间超出标准规定上班时间的一部分,应视作增加上班时间,并应按本要求付款员工增加上班时间的薪水。
推行不按时工时制度的员工,不实行以上要求。
依据我国的有关法律法规,仅有我国国家法定假日才有3倍薪水。如果我国法定假期如十一国庆、清明时节、端午、中秋佳节、新春佳节、元旦、五一劳动节等放假了的非补休日得话,那麼全是必须结算员工3倍加班费。假如用人公司未付款加班费,员工能够 向劳动仲裁联合会办理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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